郑州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郑州市湿地保护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等区域的湿地保护,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