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业主和业主组织 第二十八条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业主和业主组织 第二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依法履行职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12-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