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 物业服务

第四十一条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 物业服务 第四十一条 鼓励和扶持物业服务人、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为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医疗照料、精神关爱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12-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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