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林管理条例
第三章 保护管理

第二十一条

郑州市生态林管理条例 第三章 保护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生态林的保护按照生态区位、功能等级、项目类型实行分类管护,按照林木权属落实管护责任。
生态林林木的所有权人为管护责任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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