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林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六条 郑州市生态林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六条 生态林建设应当保留原生植被,以高大乔木、乡土树种、常绿树种为主,营造多树种、多层次的混交林。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