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 第四章 社会急救医疗保障 第三十一条 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 第四章 社会急救医疗保障 第三十一条 急救人员在执行急救医疗任务时,如遇到障碍,为挽救生命,可依法采取应急措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