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郑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