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一条

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一条 贾鲁河综合规划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明确保护管理区域、规划控制区域的范围;
(二)沿河功能区划、土地用途、土地开发利用强度;
(三)明确重要滨水区域、历史文化街区、岸线等管控措施,确定规划控制区域内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工程项目目录;
(四)规划控制区域内建设工程的建筑布局、建筑高度、天际轮廓线、景观风貌、体量、风格、色彩、夜景照明等有关城市设计要求;
(五)休闲、观光、文化、旅游、体育等特色产业项目发展计划;
(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水资源调配、防洪排涝、雨污分流、截污纳管、污染防治、植被绿化、文化保护等综合治理措施;
(七)规划的其他内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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