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二条 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二条 贾鲁河区域的规划建设应当加强源头生态保护,注重开源补源和水源涵养,提升地下水位。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