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 第三章 防治与保护 第十九条 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 第三章 防治与保护 第十九条 贾鲁河保护应当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采取科学防治措施,维护河道自然生态岸线,提高贾鲁河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水体自然净化能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