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轨道交通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经批准的轨道交通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