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
第四章 安全与应急

第四十五条

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 第四章 安全与应急 第四十五条 敷设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其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加强管线巡查、维护和管理,保障管线安全,避免影响轨道交通设施安全。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提供便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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