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保护条例 第四章 利用 第二十九条 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保护条例 第四章 利用 第二十九条 新郑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的规划,组织建设郑韩故城考古遗址公园,保持郑韩故城遗址历史风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展示其文化底蕴。郑韩故城考古遗址公园依照国家规定向社会开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