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保护条例 第四章 利用 第二十八条 郑州市郑韩故城遗址保护条例 第四章 利用 第二十八条 郑韩故城遗址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充分发挥馆藏文物的作用,通过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活动,加强对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宣传和利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