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实验区应当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国家确定的发展定位,遵循区域统筹、整体规划、协调推进、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高质量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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