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
第七章 人才与保障
第五十一条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 第七章 人才与保障 第五十一条 支持实验区建立以用人主体认可、业内认同和业绩薪酬为导向、科技成果转化为重要指标的综合人才评价机制。
支持建立股权激励制度,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以采取科技成果入股、股权奖励、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等方式,对作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给予股权和分红权激励。
实验区应当建立人才荣誉和奖励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有重大贡献的各类人才给予表彰、奖励。
支持建立股权激励制度,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以采取科技成果入股、股权奖励、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等方式,对作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给予股权和分红权激励。
实验区应当建立人才荣誉和奖励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有重大贡献的各类人才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