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 第八章 监管与服务 第五十八条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 第八章 监管与服务 第五十八条 实验区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和保护制度,优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机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