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第三十三条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疫区、受威胁区内易感染的动物免费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对因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给当事人造成的已经证实的损失,给予合理补偿。紧急免疫接种和补偿所需费用,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0-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