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第十九条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第十九条 继续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