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建立根据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启动监督抽查程序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8-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