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 第五章 组织 第三十九条 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 第五章 组织 第三十九条 人民防空教育按照国家的规定,由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监督,提供必要的保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