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十条 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十条 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由全市人民防空建设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成。按专业分为工程、通信、警报、人口疏散基地建设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