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九条 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确定国民经济布局,必须同时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确定人民防空布局。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