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活动的,依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查处。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