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机构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有关决定任免、任免、批准任免等事项的具体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