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任免、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