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当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接受社会监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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