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 第二章 报名应考 第六条 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 第二章 报名应考 第六条 符合国家教育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教育考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