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防动员条例
第三章 国防动员计划与实施预案

第十条

重庆市国防动员条例 第三章 国防动员计划与实施预案 第十条 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应当根据国防动员的方针、原则、军事需求和国防动员潜力状况,以及上级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进行编制。
国防动员计划包括总体建设发展计划和专项建设发展计划。国防动员计划应当明确国防动员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
国防动员实施预案包括综合性实施预案和专项实施预案。国防动员实施预案应当明确国防动员实施的条件、程序和措施,并与未来战争和多样化军事行动需要相适应。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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