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防教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重庆市国防教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防教育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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