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第五章 变更登记 第五十五条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第五章 变更登记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所称变更登记,是指土地房屋坐落、用途、权利人姓名、名称等内容发生变更,土地房屋实际权利归属未发生变动而进行的登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