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 第十七条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 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当以出让方式取得。但是,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的除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