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 第十八条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 第十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