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四条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加强监督考核。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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