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 第五章 宗教活动 第五十一条 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 第五章 宗教活动 第五十一条 涉及宗教内容的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出版管理的规定,并不得含有宣扬宗教极端思想、伤害宗教感情、破坏宗教和谐、破坏社会稳定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