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第四章 社会参与 第二十五条 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第四章 社会参与 第二十五条 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家庭教育宣传指导。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5-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