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家庭教育遵循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参与、政府推进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5-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