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会条例 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重庆市工会条例 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起草劳动合同文本时,应当征求工会的意见。工会应当帮助和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