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章 市容管理 · 第一节 道路容貌管理

第二十四条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一节 道路容貌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临时占道摊区的清扫保洁、垃圾处置由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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