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五章 废弃物管理 · 第二节 建筑垃圾管理

第六十八条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五章 废弃物管理 第二节 建筑垃圾管理 第六十八条 密闭式运输车辆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未密闭运输,造成飞扬、泄漏、撒落污染道路的,责令及时清除,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暂扣建筑垃圾相关许可证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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