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保障和激励 第三十四条 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保障和激励 第三十四条 志愿者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给予支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