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四章 防灾减灾 第二十九条 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四章 防灾减灾 第二十九条 冰雹多发区域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农业、林业、烟草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冰雹灾害的调查,确定重点防范区,适时开展人工防雹作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