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四章 防灾减灾
第三十一条
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四章 防灾减灾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地降雪、冰冻发生情况,加强电力、通信、供水等管线和道路的巡查,做好管线冰冻、道路结冰防范和交通疏导,引导群众做好防寒保暖准备。
低温、霜冻多发区域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种植业结构,指导农业、渔业、畜牧业等行业采取防寒、防霜冻、防冰冻措施。
低温、霜冻多发区域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种植业结构,指导农业、渔业、畜牧业等行业采取防寒、防霜冻、防冰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