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三条 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三条 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当安排气象无线电专用频道和信道,确保气象灾害信息的传输。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