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条例 第二章 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 第九条 重庆市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条例 第二章 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 第九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购买有价证券或者以其他形式向企业集资。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