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条例 第三章 监督措施 第二十一条 重庆市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条例 第三章 监督措施 第二十一条 企业负担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非法增加企业负担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非法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立案调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