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条例
第二章 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

第十六条

重庆市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条例 第二章 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 第十六条 行政机关无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者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对企业进行考核、评比、达标、升级等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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