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条例 第十五条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条例 第十五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表彰和奖励在科协工作和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组织和个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