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 第二章 统计调查 第十五条 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 第二章 统计调查 第十五条 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