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绿化规划 第九条 重庆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绿化规划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合理配置、讲求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地区的绿化规划。绿化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城市绿化应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